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群众消费特点,组织抽检饼干(bǐnggān)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(xiāngguān)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(chǎnpǐn)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冷冻饮品(yǐnpǐn)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(nóngchǎnpǐn)、食用油(shíyòngyóu)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膳食食品、饮料等30大类食品1089批次样品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(pàndìng),个别项目不合格(hégé)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将(xiànjiāng)近期(jìnqī)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(rúxià):
所有抽检样品遵循(zūnxún)随机抽样原则。本次抽检食品共1089批次,合格1082批次,不合格7批次(详见附件(fùjiàn)1、附件2)。
桂林市市场(shìchǎng)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(chōujiǎn)发现的问题,对于不合格(hégé)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,已要求(yāoqiú)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,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、流向,召回不合格产品,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食品安全(shípǐnānquán)消费提示:消费者应当(yīngdāng)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(rú)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(guīdìng)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关注(guānzhù)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,如在市场上发现(fāxiàn)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(bù)合格食品,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、12345。
附件(fùjiàn):1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
2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(bù)合格产品信息
3.不合格检验(jiǎnyàn)项目说明
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guǎnlǐjú)
2025年6月(yuè)4日
特别声明:食品安全(ānquán)监督抽检是(shì)以发现(fāxiàn)问题为导向、以排查风险(fēngxiǎn)为目的而组织(zǔzhī)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,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,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。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,禁止他人断章取义、随意删减,可整版转载采用。
附件1: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
附件2: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x
附件3: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.doc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群众消费特点,组织抽检饼干(bǐnggān)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(xiāngguān)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(chǎnpǐn)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冷冻饮品(yǐnpǐn)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(nóngchǎnpǐn)、食用油(shíyòngyóu)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膳食食品、饮料等30大类食品1089批次样品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(pàndìng),个别项目不合格(hégé)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将(xiànjiāng)近期(jìnqī)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(rúxià):
所有抽检样品遵循(zūnxún)随机抽样原则。本次抽检食品共1089批次,合格1082批次,不合格7批次(详见附件(fùjiàn)1、附件2)。
桂林市市场(shìchǎng)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(chōujiǎn)发现的问题,对于不合格(hégé)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,已要求(yāoqiú)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,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、流向,召回不合格产品,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食品安全(shípǐnānquán)消费提示:消费者应当(yīngdāng)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(rú)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(guīdìng)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关注(guānzhù)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,如在市场上发现(fāxiàn)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(bù)合格食品,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、12345。
附件(fùjiàn):1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
2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(bù)合格产品信息
3.不合格检验(jiǎnyàn)项目说明
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guǎnlǐjú)
2025年6月(yuè)4日
特别声明:食品安全(ānquán)监督抽检是(shì)以发现(fāxiàn)问题为导向、以排查风险(fēngxiǎn)为目的而组织(zǔzhī)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,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,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。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,禁止他人断章取义、随意删减,可整版转载采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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